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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招生时间

来源:好职校   时间:2023-07-04 19:52:41

本文目录一览:

2022年湖南邵阳绥宁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包括①幼儿园教师资格;②小学教师资格;③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罩段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⑤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⑥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绥宁县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3)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从事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且从未申请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本年度凭相关材料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教师资格。2023年1月1日起,该类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经县教育局指定的绥宁县中医院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

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教育局,我县为绥宁县教育局。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物蔽誉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局,我市为邵阳市教育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获得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的省直管县(我市有此权限的为武冈市),其教育行政部门(武冈市教育局)可以直接认定以上三类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的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并蔽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分两段:

第一段6月10日08:00——6月23日17:00;

第二段10月11日08:00——10月24日17:00。

参加第一段网上申报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毕业生,其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定,具体安排由就读高校按属地原则商相应的认定机构后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

(1)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绥宁县教育局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负责,联系电话0739-7611882。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市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2)。

⑦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符合条件的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就读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即入学当年省教育厅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文件,《目录》师范标识栏内“S”指师范类专业,“J”指师范和非师范兼招专业)、毕业生名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证书颁发

绥宁县教育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论,申请人请查阅绥宁县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及时查询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加强疫情防控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申请人应积极配合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特别是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四、其他事项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

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绥宁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2.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绥宁县教育局

2022年5月23日

2022年湖南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公布

【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娄底市教育局了解到,2022年湖南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计划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2022年我省继续实施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该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招生。

一、招生学校与专业

图片图片图片(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湖南理工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衡阳师范学院、湖南理工学院、怀化学院、邵阳学院、湘南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科技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招生专业差岁为: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地理科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心理学。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岩庆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师范学院、湖南文理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音乐学、体育教育、美术学。

(四)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专业为:特殊教育。

(五)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学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专业为:机械工艺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技术应用方向)、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车辆工程、农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旅游管理、财务管理。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我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7030人。其中,结合教师厅〔2021〕3号文件要求,我省40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相应招生计划同时列入教育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地方优师专项(以下简称省级优师专项),具体如下:

(一)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136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865人。

(二)本科层次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3900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粗袜其中,省级优师专项1444人。

(三)本科层次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744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221人。

(四)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38人,类型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16人。

(五)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212人,类型分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和对口招生计划。其中,省级优师专项82人。

根据我厅《关于申报2022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以及各市州向我厅申报的2022年公费定向培养招生需求计划,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我厅编制了高中起点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计划表。招生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或调整。

三、培养模式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的培养模式。

(二)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湖南师范大学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湖南师范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本科学制四年,人才培养方案由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共同制定,原则上第一、二学年由相关高职院校负责培养,第三、四学年由本科院校负责培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联合培养工作安排见《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学校安排表》。

四、培养经费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5号),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市州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

1.具有招生计划定向的县市区所在市州范围内户籍(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24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的乡村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

1.年龄未满22周岁(200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普通高考招生计划的考生,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对口招生计划的考生,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门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1〕24号)执行。

4.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自愿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县市区的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六、招生录取程序

(一)公布招生政策。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高中(中职)学校和培养学校要利用报纸、海报、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此文件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中职)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二)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在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的考生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投档录取。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了相关志愿的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根据已录取考生的情况,填写《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并将《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函告招生计划所定向的市州教育(体)局,市州教育(体)局再函告有关县市区教育(体)局。

(五)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省级优师专项)》(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依据《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本级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市州教育(体)局汇总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5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学校。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供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应按我厅统一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凡内容不符的,视为无效协议书,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2.《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以便考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市州教育(体)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招生学校汇总本校录取考生的报到情况,填写《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复核名单》,于9月2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湖南省40个脱贫县名单

株洲市:炎陵县、茶陵县

邵阳市:隆回县、邵阳县、城步县、新宁县、新邵县、武冈市、

洞口县、绥宁县

岳阳市:平江县

常德市:石门县

张家界:桑植县、慈利县

益阳市:安化县

郴州市: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

永州市:新田县、江华县

怀化市:沅陵县、通道县、麻阳县、辰溪县、新晃县、芷江县、会同县、靖州县、中方县、溆浦县

娄底市:新化县、涟源市

湘西州:花垣县、保靖县、龙山县、永顺县、凤凰县、泸溪县、古丈县

2022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政策说明

一、在本科提前批同一轮次填报志愿时,报考了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含省级优师专项)招生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国家优师专项)和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报考了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含省级优师专项)招生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中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国家优师专项);报考了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含省级优师专项)招生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本科提前批艺术类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

二、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优先录取直接志愿考生。直接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从“专业服从”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三、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五、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签订协议的市州、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落实。

六、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七、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任教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在所定向的区域范围内相应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八、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九、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费定向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违约记录,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人事档案,负责管理退还的公费培养费用和违约金。12月底前,各市州教育(体)局应汇总本辖区内当年已办理违约处理手续的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的有关情况,填写《2022年湖南省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违约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报送省教育厅(含电子文档)。

湖南省绥宁县职业高中有哪些专业

湖南省绥宁县职业高中专业设置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机械电子技术、汽车技术与工程、汽修零配件与检测技术、应急管理、国际贸易、管理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商模物燃务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建筑装修工程技术、安全工程技术、蚂晌环保技术工程、餐饮管理及厨师技能等。此旦虚外,还设有计算机技术、办公自动化技术、装配工艺技术、模拟数字电子技术等夜间专业。

2023年邵阳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2名。

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62名,列入相应单位事业编制。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绥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素养高、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术资格;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年龄等要求,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报考弯扮大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由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有户籍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6.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本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

(二)报考程序及方式

1.报考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3月31日。

报名

2.报考地点: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大会议室。

3.报考要求和方式:①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相片3张(报考2306岗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缺备退役士兵身份证明进行报名);②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③报考时,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报考者于2023年4月14日至4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考者必须自愿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并在报名时作承诺签字。

6.每一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埋竖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①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代码2307、2308)管理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其他专业报考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共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其他专业报考岗位笔试分值=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30%。

考试时间:120分钟。

②考生参加笔试时需带好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如实际笔试参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数比例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③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面试

①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分值为100分。

②面试对象的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③面试入围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④考生参加面试时需要带好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3.综合成绩合成及排名: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

综合成绩(只保留两位小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

当日复检、当场复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凡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计划只等额递补1次。

五、考察及公示

1.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

2.在考察环节如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空缺岗位不递补。

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意见书,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聘用人员,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没有满五年的,不得跨县、跨市调动。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绥宁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监督电话0739-7600338。

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被聘用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护措施,必要时将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本公告由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八、重要提示

1.实行诚信考试。

报考者需要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报考者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故放弃的,两年内不得参加绥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环节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报考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

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绥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2.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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