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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3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招生简章

来源:好职校   时间:2023-06-08 02:55:37

本文目录一览:

云南艺考报名时间2023

云南艺考报名时间2023如下:

一、1、报名时间:预计将于2023年1月28日开始。

2、考试时间:预计于2023年2月11日至26日期间进行。

注:以上时间安排将视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各省区统考工作进度情况作相应调整,具体以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校考报名与考试安排、考试内容及要求、录取原则等相关信息,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三、其他

1、特别声明: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理招生。对非本校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如遇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及时调整相关考试方案。

3、学校将另行公告有关专业校考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资讯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4、招生咨询电话:0871-65937127、65937128(传真)、65954207、6595446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云南艺术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云南艺术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我国西南地区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省级博士点培育单位,2019年获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有呈贡、麻园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930.67亩。学校现有正式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约占专任教师的42%。

学校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学院、电影电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艺术文化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11个教学单位,1个附属艺术学校,1个独立学院(文华学院,与企业合办)。学校培养层次多样,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留学生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函授教育、专升本教育及中等艺术类专业等各类层次的、面向全国及世界各国招生的办学资格。学校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已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下设的全部领域学位授予权。

学校办学专业设置齐全,现有的39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艺术类的所有专业,涉及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和工学等学科门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和戏剧与影视学获得B档进入前30%,音乐与舞蹈学获得B-档进入前40%,设计学获得C档进入前60%,艺术学理论获得C-档进入前70%。2019年,学校有8个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其中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绘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5个本科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3个本科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建校以来,云南艺术学院汇聚了一大批著名艺术家,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各类艺术文化人才,同时也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为云南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及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云南艺术学院始终遵循“继承传统、学习民间、兼容中外、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相互欣赏,彼此成就”的校风,致力于把学校办成具有国际影响和鲜明特色的区域性高水平艺术大学。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云南艺术学院!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0年,我校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16个省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400名。凡是符合上述省份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2.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3.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

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录取原则、招生省份、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三、报名办法

(一)我校在各招生省份均设有专业考点,未设考点的省份不招生。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报名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专业成绩视为无效。

(二)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持有各省份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联考证)。

(三)各省份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政策要求不尽相同,考生应依据所在省份的报考要求慎重报考;如考生违反所在省份文件政策及我校报考要求,致使校考成绩无效的,后果自负。

(四)报名方式

1.我校通过招生资讯网公布各考点报名安排,请考生予以关注。

2.云南籍考生:请登录我校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直接持证到云南艺术学院呈贡校区考点考试即可。报名网址:。

3.四川、广西和福建籍考生:请登录我校报名网址,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验证、报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无需现场确认,直接持证到相应考点考试即可。报名网址:。

4.其它设有考点的外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联考证),按所在省考点的规定和程序报名。

四、专业考试

(一)考生按考点规定凭本人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两个专业只面向云南省招生,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考生参加云南省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即可,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报考其余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各招生省份考点组织的专业校考。

(三)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若有考生多次参加同一个专业的考试,则该考生的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属省统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其他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其校考成绩方为有效。

(五)云南省除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9个专业(招考方向)有统考达标要求外,其余专业均不作要求。外省专业与省级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以各省考试院艺术类文件中公布的类别对应关系为准。

(六)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或招考云平台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云南省预计于2月中下旬开放查询,外省预计于4月中下旬开放查询。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合格证。

五、录取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招办备案。如有省份对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仅面向云南省招生的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两个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云南省统一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三)云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外省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我校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它说明

(一)我校2020年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收费标准

1.专业考试费:按照云价收费〔2015〕143号文件规定的200元/人次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8500元/学年;应用类专业为10000元/学年。

3.住宿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规定的800元/学年的标准执行(6人间),宿舍用品自备。

(四)我校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871)65937136,电子邮箱:jubao ynart.edu.cn。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

学校网址:

招生资讯网:

招考云平台:

电话传真:(0871)65937127 65937128(兼传真)

八、附件

(一)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方向)、学制学费、录取规则、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览表(适用于云南省考生)点击查看

(二)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方向)、学制学费、录取规则、招生省份、考试内容及要求一览表(适用于外省考生)点击查看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学费多少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学费:

(1)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演唱、民族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舞蹈学(师范类)、美术学(师范类)、绘画等专业的学费是22500元/学年。

(2)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专业的学费是14500元/学年。

(3)影视摄影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的学费是24500元/学年。

扩展资料:

学院设有音乐与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戏剧学院、影视传媒学院、教育学院共5个教学单位,开设了36个本科专业(其中25个艺术类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4个学科门类,已逐渐形成以艺术学为主体学科,与管理学、文学、教育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在多年办学实践中,文华学院立足地方、开放办学,全面推进应用型、创新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改革。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拥有国家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80余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3项;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音艺术、雕塑、环境艺术设计5个专业获批2019年国家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建设点。

参考资料来源: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省内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3333

三、校址(含校区名称):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广博路57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

六、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七、录取规则

1.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按照考生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科按照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普通类专业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录取原则: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其他录取原则按招生省区相关政策执行。

5.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其他志愿的考生;对于同一志愿的考生严格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在我院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8. 男女比例: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9.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统一标准执行。

10.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11. 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无

12. 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说明:艺术类专业有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统考和联考的,使用当地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云南省非统考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民族声乐)、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流行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键盘演奏)、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演奏)、动画、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云南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进行录取。

13. 凡报考我院的学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八、学费标准: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14500元;艺术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4500元,艺术类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22500元。

九、毕业证及学位证发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十二、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71—68303466 0871—68358333 0871—68306444

2.传真:0871—68303466

3.学校网址: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2022年云南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 云南 艺术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 工作 规定,为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规范学校本科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阳光透明,结合学校办学和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云南艺术学院;办学地点:昆明市;学校部委码:10690;校址(校区名称):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呈贡校区),昆明市五华区科业路23号(麻园校区)。

第三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具有普通本科和硕士 研究生 等培养层次;颁发学历 证书 的学校名称:云南艺术学院;证 书 种类:本科学历颁发普通高校本科 毕业 证书。

第四条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2022年面向云南、 四川 、 贵州 、 湖南 、 湖北 、 江西 、 安徽 、 广西 、 福建 、 山东 、 山西 、 河南 、 河北 、 吉林 、 辽宁 、 广东 、 浙江 、 江苏 18个省、自治区(以下简称“省区”)招生。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云南艺术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决策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委员会下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考试 招生和录取工作,维护招生考试政策、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入学考试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部分专业(招考方向)身体条件要求为: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舞蹈表演专业男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70cm以上,女生身高一般应达到160cm以上;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第九条 我校2022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省区和报考办法按照《云南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条 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分专业实行3种招考类别,具体如下:

(一)组织校考的专业: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 民族 音乐理论)、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

(二)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音乐学( 师范 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绘画、中国画、雕塑、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管理。

(三)无需参加专业考试的专业: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

第十一条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实施招生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戏剧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与监管下进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 高考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浙江、山东、江苏、湖北、福建、辽宁、广东、河北、湖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生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录取满额且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具有未录满专业的报考资格,可在相应专业中进行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成绩使用办法、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 分数线 执行办法、录取规则如下:

(一)组织校考的专业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专业合格线在1:4范围内划定(即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去年实际录取人数的4倍)。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云南省分文、理科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外省不分文理科划定并执行同一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区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省区相应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招考方向)实行两种录取规则:

1.以下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其中综合分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高考文化课成绩也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若有省区对同分排序规则另有要求,按该省区的规定执行。

2.以下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其中专业成绩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序,高考文化课成绩也同分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成绩相加的总和排序。若有省区对同分排序规则另有要求,按该省区的规定执行。

(二)参加省级统考的专业使用各招生省区相应类别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省区划定的分数线执行。按照我校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调确认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于录取前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

(三)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作专业合格要求,安排在普通类批次录取,执行相应批次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我校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调确认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于录取前在我校招生资讯网上公布。

第二十条 组织校考的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文理科统一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第七章 入学及 学费 标准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向学校请假并获批准。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应用类专业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第二十六条 住宿费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住宿费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6人间为每生每学年800元,4人间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宿舍 用品自备。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事务,招生信息统一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对任何以云南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请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生源省区的相关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生源省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871-65937127,0871-65954207,0871-65954467,传真: 0871-65937128;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电子邮箱:zb@ynart.edu.cn;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0871-65937136,jubao@ynart.edu.cn;招生网址:。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学费

根据2021年最新公布的招生简章,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汉语言文学 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每学年19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9600元。

     云南艺术学院成立于1959 年,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 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春城昆明,有呈 贡、麻园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930余亩。

     现有音乐学院、 舞蹈学院、戏剧学院、电影电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 艺术管理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 12 个教学单位,1 个附属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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