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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3河北艺术职业学院邯郸分校招生简章

来源:好职校   时间:2023-05-09 18:14:31

本文目录一览:

您好请问您知道河北省的报名时间吗

给你以下公告信,报名已经结束了。:

河北省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在笔试报名时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方式待定,小学和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方式试。

二、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              3月15日时间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教师              综合素质 (幼儿园)     保教知识能力

小学教师              综合素质 (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能力

初中教师              综合素质 (中学)        教学知识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教师              综合素质 (中学)        教学知识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教师   综合素质 (中学)        教学知识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专业课教师   综合素质 (中学)        教学知识能力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综合素质 (中学)     教学知识能力

三、报考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 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中等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冀教师[2014]19号文件精神,我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共46所(附件1),不具备办学资质学校的学生不得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所在地要求

1.户籍或人事关系须在河北(二者之一在河北即可)。

2.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其学校所在地须在河北。

四、报名流程

(一)1月12日至18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后经过注册,按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在11个设区市及华北油田地区选择;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在学校所在市报考,不得跨市报考)。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1月19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 12:00 ,下午14:00- 17:00

),考生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网报时所选择的考区接受现场审核并在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审核点名单见附件2)。所在考区有多个现场确认点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个。考生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确认。未经现场确认的人员,当次报考无效。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3.学校所在地在河北的具有办学资质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院校、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三)1月19日至23日,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不缴费者报名无效)。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冀价行费 [2013]36号文件规定,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二)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5年3月9日至3月15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2015年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3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skc@hebeea.edu.cn),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电话通知考生。

(四)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五)现场审核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考生需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之后重新到审核点进行审核、确认等项工作。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须在现场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考生报名审核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各项信息将不能更改。

(六)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月12日

附件1: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石家庄市学前教育中等专业学校

石家庄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市艺术职业学校

石家庄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

承德幼儿师范学校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兴隆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承德县综合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丰宁满族自治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张家口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秦皇岛市旅游中专学校

唐山师范学院玉田分校

唐山市职业教育中心

三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固安县职业中学

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学校

涞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蠡县启发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泊头职业学院

河北省青县幼儿师范学校

沧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黄骅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衡水科技工程学校

邢台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南宫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河北省威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

邯郸学院

邯郸学院武安分院

邯郸学院曲周分院

邯郸学院大名分院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石家庄市艺术学校

河北省栾城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廊坊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邯郸市职教中心

 

附件2:各市报名信息审核点名单

(下列审核点只在报名期间负责审核,考生需在准考证上查询考点信息)

地市    

审核地点    

地址    

联系电话  

石家庄    

石家庄市裕华区招生办(南王小学院内)    

塔南路183号(乘车65、66、79建华塔南路口站下车,东行300米路北)    

0311-80671506,80671503  

石家庄市长安区招生办    

谈南路12号(乘车12、21、41美东国际下车沿谈南路东行200米)    

0311-86662387  

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    

西焦北路18号(乘车62路合作友谊路口,9、58、314友谊公园下车)    

0311-86952762  

石家庄市桥西区招生办    

红旗大街155号(乘车48、107、39、81、14、15到17中南区下车)    

0311-89653023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友谊北大街569号(乘113路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下)    

0311-87115050  

河北外国语学院    

石家庄桥西区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29号    

0311-85231937  

柯棣华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柯棣华职业专修学院)    

桥西区三简路16号(乘11路或61路南简良站下车即到)    

0311-89276284,85519275  

唐山    

唐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唐山市路北区兴源道234号    

03152838372  

秦皇岛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    

海港区秦皇东大街485号    

03353880930  

海港区教师进修学校    

海港区建树里小学院内一楼报告厅    

03353554826  

北戴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北戴河区教育局院内    

03355922915  

青龙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青龙县教育局院内    

03357861553  

昌黎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昌黎县教育局院内    

03352026856  

抚宁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抚宁县教育局院内    

03356016678  

卢龙县招生考试办公室    

卢龙县教育局院内    

03357206605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秦皇岛校区(只审核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在校生)    

教务处综合科1号楼210    

03358076362  

邢台    

邢台市万博教育培训学校    

邢台市桥西区太行南路29号(青年科技学院院内)    

03192337755,2376673.  

邢台市星河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邢台市桥西区中华路900号(市委党校院内)    

03198766356  

邯郸    

邯郸市第二财经学校    

滏河北大街74号    

03103113969  

保定    

保定职工教育专修学院(一宫)    

保定市裕华东路27号    

03125092121  

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    

保定市七一中路45号双拥广场对面(原二十四中院内)    

03125065856  

张家口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    

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25号(张家口二中北行100米)    

03138063322  

沧州    

新华区招生办公室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东风路1号    

03173012077.  

沧州师范学院    

沧州市运河区学院路一号    

03172159858  

承德    

双桥区招生办公室    

双桥区翠桥路10号    

03142061933  

双滦区招生办公室    

双滦区双塔山镇建设街48号    

03144301323  

营子区招生办公室    

营子区营子大街36号    

03147596121  

承德县招生办公室    

承德县下板城镇新兴路    

03143011493  

兴隆县招生办公室    

兴隆县兴隆镇东区大街(县一中院内)    

13832408818  

平泉县招生办公室    

平泉县平泉镇西城社区城西胡同26号    

03146022362  

滦平县招生办公室    

滦平县北山新区教体局    

03148589075  

隆化县招生办公室    

隆化县教体局(镇苔山路)    

03147080187  

丰宁满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    

丰宁县教体局(宁丰路361号)    

0314801205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    

围场县教体局(木兰中路24号)    

03147512528  

宽城满族自治县招生办公室    

宽城县教体局(北局子教育园区)    

03146866160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1)只负责本校大三以上在校生    

承德市高教园区    

03142370059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只负责本校大三以上在校生    

承德市高教园区    

03142370059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只负责本校大三以上在校生)    

承德市高教园区    

03142377093  

廊坊    

廊坊师范学院(只审核本校在校考生)    

廊坊市爱民西道100号    

03162197044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只审核本校在校考生)    

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北华航天学院教务处教7楼5层)     

03162083251  

防灾科技学院教务处考试中心(只审核本校在校考生)    

燕郊开发区    

01061598778  

华北科技学院(只审核本校在校考生)    

燕郊开发区    

01061591498  

燕京理工学院(只审核本校在校考生)    

燕郊开发区    

03163380139  

廊坊市教育局社考办(审核其他各类考生)    

廊坊市广阳道300号    

03165908681  

衡水    

衡水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审核其他各类考生)    

桃城区报社街488号    

03182162711  

衡水学院三号教学楼(教育学院)负责审核在校生    

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03185700525  

华油    

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任丘市渤海西路3号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111房间    

03172720302  

附件3: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市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    

电话

1    

省教育考试院    

031166007083   

2    

   石家庄    

031187061129              

3    

      唐山    

03152838372                     

4        

秦皇岛    

03353880930              

5         

邢台    

03192235880

6    

     邯郸    

03103113969                                               

7    

    保定    

03125078369                         

8    

    承德    

03142130391

9      张家口    

03138063322                                                                                                                                                                                                                                                   

10    

  沧州    

03173170827

11    

  廊坊    

03165908681

12    

  衡水    

03182162711

13    

  华油    

031727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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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邯郸学院

2.学校代码:10103

3.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学院北路530号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邯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邯郸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唯一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部门,不委托任何办学单位和中介机构代办。

办公地点:邯郸学院行政楼X-114房间,办公电话:0310-6260228。

第五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在第二学期,学校开展专业分流工作,根据学生的志愿和兴趣,以及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给予学生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具体办法见。

第六条 学校依据各省、各专业历年招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党委常委会审定后,经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邯郸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我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志愿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先后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即先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专业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所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

第十条 进档同分考生录取、分专业原则:

普通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邯郸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对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未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省份,按专业成绩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成绩也相同,再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如文化课总分也相同,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3.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邯郸学院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师范类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

4.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5.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体育教育[按太极拳方向培养]专业无身高限制。

6.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体无明显纹身和疤痕、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高男1.72米以上、女1.62米以上。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高考改革地区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310—7090228

学校招生办网址:(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办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二十一条 我校已形成以国家奖助学金、邯郸学院励志“心”星奖学金、“建档立卡”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贫困生政策体系。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邯郸学院

2020年5月

邯郸市职教中心招生简章

邯郸职教中心是一所历史悠久、校风纯正、管理科学、办学效益好、社会声誉高的园林式学校。是一所集中职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于一体的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一、报名咨询处设置(金鼎楼两侧开始南→北)。

东路:综合部、财会部、机电部、电商部。

西路:智能部、装部、计算机、农林部。

二、报名处设置(共设五个报名点)

一组:智能部、装备部(金鼎楼北楼一层西1教室)。

二组:电商部(金鼎楼北楼一层东1教室)。

三组:计算机、农林部(金鼎楼北楼一层东2教室)。

四组:财会部、机电部(华丰楼一层东2教室)。

五组:综合部(华丰楼一层东3教室)。

2022年邯郸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邯郸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邯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邯郸学院

学校代码:10103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 河北 省邯郸市学院北路53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 高考 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历史始于1905年成立的邯郸县初级 师范 学堂,1982年升格为邯郸师范 专科学校 ,200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定名为邯郸学院,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6年被列为河北省硕士学位授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129人,教授、副教授331人,博士、硕士861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9651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2777人。20个 二级 学院(中心),64个本科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校园占地1192.6亩,建筑面积57.95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1.997亿元,纸质图 书 162.80万册,是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邯郸,服务社会,承文育师,融导产业”的服务面向定位。拥有国家级 特色专业 、省级 一流专业 1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3个,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5门,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获近两届教学成果奖8项,拥有省市级科研平台18个,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奖等省级以上奖项46项。学校英语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12个专业列入教育部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范围。与波兰华沙生态与管理大学合作举办了环境生态工程本科专业;近五年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国家 艺术 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9项、省级项目336项,获得知识产权专利授权765项,其中发明专利84项。学生在学科竞赛、“挑战杯”“互联网+”等各类竞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328项,“青马工程” 大学生 骨干培训班、“燕赵青年说”大学生 励志演讲 大赛,“青马红马扎”青年宣讲、德能讲堂等品牌多次被国家级媒体报道。

面向“十四五”发展新征程,邯郸学院将按照《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建设要求,围绕建设区域一流大学、 一流学科 的目标,加快实施学校“六大改革提升工程”,实现学校发展的“六大突破”,全力以赴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地方能力,为建设“类内竞优,比肩骨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师范大学不断 努力 奋进。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邯郸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的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考试 的学生。

第四条 学 校招 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310-6260756。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 就业 办公室是唯一承担学校招生工作的部门,不委托任何办学单位和中介机构代办。办公地点:邯郸学院行政楼X-114房间,办公电话:0310-6260228。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依据各省、各专业历年招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审定,经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与报考

第七条 邯郸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规则投档,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专业 志愿 清”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我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所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

第九条 进档同分考生录取、分专业原则:普通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 民族 传统 体育 专业招生。

第十一条  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书法学、舞蹈表演专业: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 分数线 ,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2.表演专业:

(1)表演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需我校校考合格,文化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优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表演专业河北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本省表演类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3. 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

(1)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需我校校考合格,文化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优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舞蹈表演[按体育舞蹈方向培养]、舞蹈表演[按健美操方向培养]专业在河北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本省相应类别统考(含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按生源省份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对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未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省份,按专业成绩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成绩也相同,再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如文化课总分也相同,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如艺术、体育类专业在生源省份无综合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6.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邯郸学院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与《2022年邯郸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分项计划》。

7.环境生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业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学习 。

8.我校承认各省优惠加分,上述所有专业所涉及高考成绩均为含优惠分之后的成绩。如与生源省份政策相悖,以生源省份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

1.英语、商务英语、翻译、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5分,商务英语、翻译和日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2.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体育教育[按太极拳方向培养]专业无身高限制。

3.舞蹈表演专业女生身高要求不低于1.63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3米。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各专业 学费 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我校已形成以国家奖助学金、邯郸学院 励志 “心”星奖学金、“建档立卡”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贫困生政策体系。

第十七条 新生 报到后,我校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在第二学期学校开展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根据学生的志愿和兴趣,以及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给予学生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第十九条 学历 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由邯郸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邯郸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发布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310—7090228

学校招生办网址: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邯郸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85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Hebei Vocational Art College),简称:“河艺”,河北省唯一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创建于1955年。是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基地,全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院校,河北省艺术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河北省(2019-2021)创新行动计划优质校建设单位。现开设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戏剧、文化管理、影视七个专业系,在校生5000余人。

办学六十余载,名师荟萃,桃李满天下。曾培养出24位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以及以于文华、梁召今、于丽娜、王少军、周大明、赵燕国彰、杨志刚等为代表的各类文化艺术人才近两万名。近四年,学院师生累计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比赛460余项。学院扎根燕赵文化沃土,孕育传承“爱生如子、爱校如家、爱艺如命”的河艺精神,形成了独特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各专业按照考生有无学考成绩分类编列计划、分类录取,以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0年学院27个专业及方向进行单招,包括: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影视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键盘方向、管弦打击乐器演奏方向)、现代流行音乐、钢琴调律、音乐制作、舞蹈表演、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表演、模特与礼仪、文物修复与保护、广告设计与制作(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

报考时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所有专业学生外语施行英语教学。

二、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根据考生有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进行分类,具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不再参加考试,文化素质使用语文、数学两科学考成绩折算,每科150分(学考原始分*1.5),满分300分,同时参考经高中毕业学校认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自我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职业倾向等),学考成绩由省教育厅中考中心提供。

没有学考成绩的考生,由高职院校联合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两科,采取合卷考试方式,每科150分,满分300分,同时参考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学习成绩(社会考生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考生报考、成绩查询、志愿填报、录取查询等详细信息请登陆“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查阅。

三、录取规则

考生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慎重选择报考专业,在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录取: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省高职单招考试录取采取依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参考职业技能评价的方式进行。高职单招计划根据考生有无学考成绩分类编列、分类录取。

2.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由组考院校负责组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每个志愿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若语文、数学成绩也相同,则比较外语科目学考成绩,若仍相同的,参考职业适应性自我评价择优录取;没有语文、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如单科成绩仍相同,参考学生在校期间专业课学习成绩(社会考生依据提交的佐证材料)择优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

4.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资格。申请免试的考生请于5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我院,对于公示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在高职单招一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已录取备案考生的志愿无效。

四、收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美术及艺术设计类专业6000元/年,音乐、舞蹈、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专业70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如有调整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物价部门批准标准执行。

五、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及其他

1.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由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毕业证书”,鼓励学生自行考取各类行业职业资格证书。

2.订单培养:学院2020年部分专业采取订单式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技能学习和实习实训,详情可咨询招生办或相关专业系。

3.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4.入学考试:音乐类、舞蹈类单招考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对于不符合专业学习的考生,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鼓励考生转专业,请慎重报考以上两类专业。

5.就业: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积极发挥行业办学优势,连续13年举办“河北省艺术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实施推荐就业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就业政策。

6.资助: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奖助体系,设立多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等。

7.如遇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调整,或与本简章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8.本简章解释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49号,邮编:050011

联系电话:0311-86665001

QQ咨询:2869308304

学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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